工程招标应具备的条件如下:
1.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;
(相关资料图)
2.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,已经批准;
3.招标范围、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,已经核准;
4.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;
5.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。
二、建筑工程招标的具体程序如下:
1.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、编制招标有关文件;
2.发布招标公告、资格预审;
3.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,召开交底会议;
4.开标、评标、定标: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,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。
三、1.办理公开招标应携带资料,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批复。
2.开户银行资金证明。
3.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核准登记表。
4.招标公告。
5.招标代理合同附代理人员名单或者自行招标许可证。
6.开挖深度5米以上,需提供基坑围护方案。
7.装饰工程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、租赁合同;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,需提供该工程的原规划许可证、中标通知书、施工许可证、竣工验收报告等。找法网提醒您,装饰工程对外立面改变的需提供规划许可证。公开招标的施工项目,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的,需先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报告及资格预审文件,经批准后,再进入报建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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